对廊坊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第85号建议的答复
王铁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环卫工人待遇”的建议已收悉,我县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环卫工人工资逐步提高
为了使环卫工人队伍逐步稳定,同时优化工人队伍年龄结构,自2020年1月1日起,我县调整了环卫工人工资标准(基本工资、奖励工资和特殊岗位津贴)。经调整,所有工种工人月基本工资为1600元,以环卫工人总数的10%评比岗位贡献突出人员,增加岗位贡献奖励工资每人每月200元。岗位津贴根据工种、岗位的不同为300元到1500元不等;同时,根据工龄长短,在基本工资基础上一次性增加工龄工资50元到400元不等。调整后,清扫工人工资平均提高了400元,达到2400元左右,司机工资平均提高了800元,达到3500元左右。
由于环卫工作的特殊性,法定节假日环卫工人不能休假,所以在节假日期间,根据岗位不同给予60元到100元不等的补助。同时,实行八小时工作制,超过8小时后按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二、实行绩效考核制度
为调动工人工作积极性,同时加强对工人日常行为约束,参照《香河县县级机关内设机构和工作人员目标绩效管理办法》(香办字〔2017〕14号),对所有工人开展绩效考核。绩效考评总分为100分,设置“德、能、勤、廉、绩”5项指标。根据汇总成绩,考评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其中评为“好”档次人员一般不能超过全部人员总数的10%,评为“好”档次的人员增加绩效考核奖励工资每人每月150元。此项举措既督促工人保质保量的完成日常工作,又对工人和司机日常行为进行了约束。实施以来社会各界对工人不良行为的投诉减少,突发问题和事故也相应减少。
三、提高工人食宿条件
环卫队伍中有一部分工人是外地人员,需要提供食宿。因原食堂和宿舍设施破旧,经政府批准,2017年、2021年对县环卫局及其车队食堂和工人宿舍进行改造,并将工人的负担就餐费用由原来的每月200元减至每月100元,同时提升饭菜质量,既改善了工人的用餐和住宿环境,又减轻工人的经济负担。
四、落实社会保险和体检制度
环卫工人长年与垃圾打交道,长期接触病菌粉尘,容易引发各类疾病。因此县环卫局组织工人每年进行1—2次身体健康检查,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我县环卫工人年龄基本在50岁以下,约占总人数的30%,环卫部门为这部分工人交纳“三险”;50岁以上约占总人数的70%,这部分工人因年龄限制只能申报雇主责任险。为了工人身体健康以及作业安全考虑,县环卫部门要求50岁以上工人入职需提供县级医院出具的《健康体检科入职体检报告》。
五、联系社会共同关注
县环卫局联合县爱心商家,为环卫工人设立了爱心驿站,提供临时休息、饮水场所,可以在特殊天气及时入室躲避,真正做到以人为本,让环卫工人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与关怀。截至目前,全县共设立爱心驿站一百余家。
通过以上措施,努力提高环卫工人福利待遇,让工人享受到更多的实惠,让工人工作有希望、有奔头,吸引更多的年轻人加入到环卫队伍中,共同为环卫事业做作出贡献。
香河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