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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廊坊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7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香河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11/30 字号:

对廊坊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第75号建议的答复

  梁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建设村级文化公园”的建议已获悉,我县对此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乡级文化公园建设情况

  香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近年来,先后投入9亿元用于建设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我县充分利用农村闲置土地和坑塘,通过自然的水体和乡土植物,将村镇公园与道路、田地、住宅和谐地融合在一起,因地制宜,打造出一批节约型园林小品——村级公园。

  村级公园挖掘农村特色,突出景观功能、生态功能、文化功能和社会功能,公园中的塑像、展牌使公园成为传承历史文化、传播精神文明和科学知识的重要场所。公园的功能分区兼顾了不同年龄段、不同文化层次人的需要。公园设计尊重村镇百姓运动休闲方式和审美取向,指示牌、园灯、座椅、垃圾桶等采用纯正的乡村造型,体现了乡村之美,让人有一种亲切感。

  截至目前,全县各村街建设小游园、小公园共计62个,占地约24万平米。“十四五”期间,我县将根据财力情况和村街需求,逐步推进新建村级小广场、小公园建设。

  二、建设原则

  针对村级公园建设技术规范和管理条例缺失、用地紧张的情况,我县在村级公园规划建设过程中遵循以下四点:

  一是严格按照《河北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要求,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依据上位规划,结合村庄类型、规划评估结果,充分考虑人口资源环境条件、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居环境整治等要求,合理确定村庄发展定位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根据《河北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中对于建设空间“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合理划定村庄建设边界,统筹安排宅基地、经营性建设用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要求,在编制全县村庄规划的过程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各镇(园区)及时沟通交流,确保各镇、村的需求在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被充分考虑和统筹安排。二是坚持底线思维,确保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突破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生态保护红线、不破坏生态环境和人文风貌的前提下开展。三是充分考虑村庄的景观风貌,按照多样性、本土化、经济性的原则,结合村庄整体风貌、公共空间、街巷景观和文化标识等内容,在建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中进一步体现乡土特色、时代特征和工匠精神。在设计上,采用最优格局理念,保留原有农田、水系,形成开放式公园空间,与村落、农田融为一体,兼顾生产、生活和休闲娱乐,建设生态型、节约型村级园林工程。四是统筹分析村庄的绿化美化,在与农田种植相协调的前提下,确定村庄绿化景观格局,指导村庄整体风貌、公共空间(如公园绿地、文化设施等空间)、街巷空间、植物配置、景观小品等建设。

  香河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