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6日,香河县农业农村局、香河县财政局组织相关人员成立验收小组依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2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冀农财发【2022】24号)、《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冀农发〔2022〕144号)、《香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报送<香河县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香农请〔2022〕36号)对香河县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进行了县级验收。
此次申请项目验收的建设单位是香河县瀛昊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和香河县屠明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两家单位已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按时提交了验收申请,项目设施价值已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北京汇泽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验收组审阅了项目资料,并对项目进行实地查看,香河县瀛昊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和香河县屠明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的相关建设内容已全部完成,且与申报材料一致。验收组一致认为项目县级验收合格。
香河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