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香河县“中华诗词示范县”授牌仪式在县文化艺术中心举行,县委副书记、县长李海滨出席活动并强调,要把“中华诗词之乡”创建与全县各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巩固发展诗教创建成果。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刘雪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姚立民,县政协副主席张浩波及中华诗词学会副会长沈华维等出席活动。
活动中,中华诗词学会副会长沈华维为“中华诗词示范县”香河县授牌,县委副书记、县长李海滨接牌。钳屯镇西延寺村、新开街社区、大运河文化研究会、靓涌轩商贸有限公司、香河县第二中学、香河县第七中学、五百户镇7家先进单位分别被授予“诗教示范单位”“诗教示范学校”“诗词示范镇”等称号,五百户镇和县第二中学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李海滨指出,我县被中华诗词学会授予“中华诗词示范县”称号,这是香河文化事业发展的一件大事、喜事,标志着我县诗词文化建设迈上了新的历史起点。今后我县将围绕美丽乡村建设统筹安排创作基地,以“歌咏新时代,唱响主旋律”为创作主题,开展文艺精品创作活动、歌咏乡贤文化活动、诗词“六进”活动,持续壮大诗词队伍,抓精品,育良才,进一步巩固发展诗教创建成果。我县将以这次授牌为新的契机,进一步坚定文化自信、增进文化自觉,持续抓好诗词文化的宣传普及,用新思想、新题材、新语言唱响主旋律、讴歌新时代、汇聚正能量。
中华诗词学会副会长沈华维和省诗词协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梁剑章在讲话时分别对我县被授予“中华诗词示范县”表示热烈祝贺,希望我县把获得“中华诗词示范县”当做新起点,积极维护示范县的品牌声誉,发挥品牌作用,不断提高品牌的质量,打造更为浓厚的全社会诗词文化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