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3/28 字号: 大 中 小
关于拟发放就业补助资金的公示
根据《关于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1号)文件精神,拟对香河县统计局、香河宝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香河传音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等五十五家单位企业及个人发放就业补助资金,以上所需资金共计2213844.8元。
现将就业补助资金补贴明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19日,共5天。
公示期问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向香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请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316-8321390
附件:就业补助资金支出明细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