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
毕业学年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登记就业(毕业学年的除外),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一次性补贴5000元。
二、适用对象
毕业学年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取得营业执照、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12个月内。
三、操作流程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通过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线上向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或到经办机构窗口线下申请。经初审后,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将审核材料报送县财政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助资金拨付到申请人社会保障卡账户。
四、兑现时间
长期。
五、职责分工
由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解释说明。
联系人:李凤艳
联系方式:0316-8321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