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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委巡察办搭建“码上巡”监督平台 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

来源:中共香河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07/16 字号:

  按照县委统一安排部署,十二届县委组建5个巡察组对9家乡科级单位和126个村街开展第六轮巡察,时间为2024年7月上旬至10月下旬。

       现场巡察期间,县委巡察办为各巡察组设置了专属“二维码”。群众通过“扫一扫”即可参与,打破时间地点限制,避免人情干扰,保护个人隐私。群众通过扫码可随时上传要反映的问题详情、图片资料等,实现反映问题快速深入,方便巡察组“马上巡、及时查”。同时,将以往纸质民主测评环节转变为扫码填写,有效压缩会议时间,让参与测评人员有更加充足的时间思考酝酿,提高问卷质量。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和有关要求,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单位:县发改局、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

  巡察期间,设值班电话:0316—7075261(工作时间受理)

  联系手机:13582775155(只接收短信)

县委第一巡察组

  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单位:县法院、县科工局、县政府办

  巡察期间,设值班电话:0316—7075269(工作时间受理)

  联系手机:14730165269(只接收短信)

县委第二巡察组

  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单位:县综合执法局、县应急局、县行政审批局

  巡察期间,设值班电话:0316—7075268(工作时间受理)

  联系手机:14730165268(只接收短信)

县委第三巡察组

  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单位:淑阳镇、渠口镇、蒋辛屯镇、新开社区、新华社区下辖64个村街

  巡察期间,设值班电话:0316—7075265(工作时间受理)

  联系手机:15132694920

县委第四巡察组

  县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单位:安平镇、钳屯镇、五百户镇、安头屯镇、刘宋镇下辖62个村街

  巡察期间,设值班电话:0316—7079316(工作时间受理)

  联系手机:13001831598

县委第五巡察组

  中共香河县委巡察办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