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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人民政府 对政协廊坊市第八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303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香河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4/06/06 字号:

民建廊坊市委员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全面加强我市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着力破解乡村振兴中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坚持把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作为提升民生工作水平、增强群众获得感的突破口,不断改善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加快诊疗设备提档升级,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水平取得积极进展。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政府主体责任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县委常委会、县委深改会、县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就县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县医院院长聘任等多项重点难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就

  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京津医疗服务合作、重点专科建设、人才引进等工作进行现场办公,及时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实施。二是强化政策保障。制定出台了《香河县提升基层医疗卫生能力工作实施方案》《香河县推进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重点任务、时间节点、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同时在财政保障、绩效考核等方面分别制定了相关配套文件,为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三是强化监督保障。把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作纳入全系统年度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挂账督办,跟踪问效,对工作推动不力、监管不到位的下属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二、优化供给,推进基层服务体系整体升级

  一是积极争取项目,实施基层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累计投入3.2亿元,先后完成五百户镇卫生院改扩建工程、蒋辛屯镇卫生院房屋改造工程、钳屯镇卫生院扩建等15家乡镇卫生院改造项目建设,以及15所基层卫生院与187家村卫生室的一体化建设;新增医疗面积近10万平米,就医环境大幅提升。二是提升硬件设备,诊查效果明显改善。先后投入资金2276万元,为15家镇级卫生院购置了彩超、心电图、大生化、DR等医疗设备;新购16辆负压救护车、480台红外测温设备充实基层诊疗一线,有效提升全县整体医疗救治能力,让百姓不出乡镇就可以享受到先进设备检验检查。三是严格政策落实,健全投入机制。将重点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费、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支边支农服务经费、乡村医生补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等列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2021年来,累计拨付各类补助资金8000余万元。

  三、深化服务,持续推进基层诊疗能力提升

  一是打造特色基层专科医院。积极引导鼓励镇级卫生院发展优势特色医疗专科,重点打造“小专科、大全科、一院一特色”品牌发展格局,结合镇级卫生院自身优势,鼓励和引导基层发展急诊、中医、社区康复、慢性病等特殊服务项目,提高城乡居民健康保健水平。2022年,我县渠口中心卫生院疼痛科、淑阳镇卫生院精神科和安头屯镇卫生院中医科顺利通过省市特色专科验收。二是切实提升基层诊疗能力。组建了由2家县级医院牵头、9家镇卫生院参与的2个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先后整合建立了资源共享中心和远程会诊中心,实现医共体内医疗设备资源的互通共享,患者在镇卫生院进行的CT检查、常规心电图、24小时动态心电图等图像资料,均可由县级医院专家实时指导、明确诊断,真正让群众就近享受到了优质的医疗服务。渠口中心卫生院和淑阳镇卫生院顺利通过省级社区医院评估验收。三是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最大限度满足农村百姓就医就诊需求,我县成立了“县、镇、村”三级网格化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并将全县基层医疗机构和医联体、医共体专家纳入团队,全面提升服务水平,通过进村入户的方式,全天候为农村重点人群提供治疗方法、康复方案和用药指导等服务。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我县319个家庭医生团队通过实行“红、黄、绿”三色分级管理,为全县6万余名老年人提供多维度的居家治疗咨询服务,成为特殊时期居民的“健康守门人”。四是精准对接优质医疗资源。以京津冀协同发展为契机,积极引进京津优质医疗资源,先后与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战略支援部队特色医学中心等北京20余家三级医院开展深度合作,通过外邀专家诊疗、开通远程会诊、临床检验结果互认等形式,真正实现“看病不用去北京,北京专家来看您”。

  四、固本强基,强化基层人才队伍建设

  一方面,加强基层医生培养培训。为切实解决基层卫生队伍素质问题,制定出台了专项培养计划,建立培训中心,通过“引进来、送上去、请下来”等多种方式,大力开展全科医生、临床业务骨干、临床住院医师培训,着力引进一支高层次专家队伍,培养中医药、医疗急救、公共卫生、卫生信息化、卫生管理五类急需专业人员,全年累计培训基层医生1.2万余人次。另一方面,加强基层医务人员考核管理。制定出台了《香河县村卫生室医务人员聘任办法》,明确了镇、村两级考核任务指标和乡村医生准入、退出标准,镇级卫生院每季度对乡村医生进行考核,年终根据季度考核结果,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分别评定等级,考核成绩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评价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对其进行转岗、轮岗或解聘。通过实行定期考核和准入退出等机制,切实调动乡村医生工作积极性,促进村医全面履职尽责。

  

  香河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