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香河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9/11
王付元因保管不善,将五百户镇仓上村,档案编号73号,东邻赵光明,西邻孙海生,南邻道,北邻道,面积371.7
平方米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五百户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