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09/20
根据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2023)冀1003执恢983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冀1003执恢983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项目:将张天鹏名下位于香河县绣水街60号绣水经典小区6号楼4单元1801室房屋,证号是冀(2019)香河县不动产证明第0006334号不动产证明注销并过户登记至买受人王翠凤名下。
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