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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一铭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来源: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10/18

  黄一铭因保管不善,将冀(2016)香河县不动产权第000229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承诺以上情况均为事实,一切法律后果本人承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一铭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