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11/18
根据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2024)冀1024执恢30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冀1024执恢308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项目:将李芳名下位于香河县新华大街东段南侧水木菁华小区7号楼2单元401室房屋,证号是冀(2017)香河县不动产权第0024231号不动产权证注销并过户登记至买受人何艳丹彤名下。
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