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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建松不动产权证书注销公告

来源: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12/19

  根据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2024)冀1024执恢36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冀1024执恢364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项目:将屠建松名下位于香河县永泰路5号宏达家园小区5号楼1单元1203室,证号是冀(2017)香河县不动产权第0073072号不动产权证书注销并过户登记至孟子涵名下。

  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