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12/19
根据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2024)冀1024执恢31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冀1024执恢313号之四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项目:将张雪华名下位于香河开发区平安丽景二期小区8号楼8单元101号门市,证号是廊房权证香A字第53905号房屋所有权证注销并过户登记至买受人王思远名下。
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