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12/19
根据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2024)冀1024执317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冀1024执3174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项目:将李国名下位于香河县开发区平安大街99号香河·欧郡小区9号楼1单元1902室,证号是冀(2017)香河县不动产证明第0004939号不动产证明注销并过户登记至马宝林名下。
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