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1/13
根据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2024)冀1024执恢9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冀1024执恢96号之五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项目:将李克名下位于香河县淑阳大街南永明路东侧文化苑小区5号楼2031室,证号是廊房权证香A字第80523号房屋所有权证注销。
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