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香河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1/16
钱旺镇马房顶村及有关农户:
华电香河燃气能源站项目于2024年12月2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657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17.8704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657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2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7.8704公顷
(二)范围:钱旺镇马房顶村位于马房顶村北侧的土地
(三)用途:供热、供电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16日至2025年1月22日。本公告可在香河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ianghe.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香河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香河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