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钳屯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2/13
钳屯镇叶屯村村民张胜利,名下坐落于钳屯镇叶屯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为:香集用(字)第08947号,面积472平方米的房屋已经拆除,于2020年6月12日与香河县钳屯镇京唐城际铁路建设指挥部,签订拆迁协议。现申请注销张胜利名下证号为:香集用(字)第08947号集体土地使用证。
钳屯镇叶屯村村民李保和,名下坐落于钳屯镇叶屯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为:香钳集用(字)第J086号,面积440.89平方米的房屋已经拆除,于2022年1月4日与香河县钳屯镇京唐城际铁路建设指挥部,签订拆迁协议。现申请注销李保和名下证号为;香集用(字)第J086号集体土地使用证。
钳屯镇叶屯村村民李保和,名下坐落于钳屯镇叶屯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为:香钳集用(字)第J084号,面积339平方米的房屋已经拆除,于2022年1月4日与香河县钳屯镇京唐城际铁路建设指挥部,签订拆迁协议。现申请注销李保和名下证号为;香集用(字)第J084号集体土地使用证。
钳屯镇叶屯村村民董来福,名下坐落于钳屯镇叶屯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为:香钳集用(字)第J081号,面积444.6平方米的房屋已经拆除,于2022年1月4日与香河县钳屯镇京唐城际铁路建设指挥部,签订拆迁协议。现申请注销董来福名下证号为:香集用(字)第J081号集体土地使用证。
钳屯镇叶屯村村民董志祥,名下坐落于钳屯镇叶屯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为:香集用(钳)字第J127号,面积480平方米的房屋已经拆除,于2022年7月9日与香河县钳屯镇京唐城际铁路建设指挥部,签订拆迁协议。现申请注销董志祥名下证号为:香集用(钳)字第J127号集体土地使用证。
钳屯镇叶屯村村民孙胜利,名下坐落于钳屯镇叶屯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为:香钳集用(字)第J134号,面积265.16平方米的房屋已经拆除,于2022年7月9日与香河县钳屯镇京唐城际铁路建设指挥部,签订拆迁协议。现申请注销孙胜利名下证号为:香钳集用(字)第J134号集体土地使用证。
钳屯镇叶屯村村民张振明,名下坐落于钳屯镇叶屯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为:香钳集用(字)第J072号,面积514.08平方米的房屋已经拆除,于2022年7月9日与香河县钳屯镇京唐城际铁路建设指挥部,签订拆迁协议。现申请注销张振明名下证号为:香钳集用(字)第J072号集体土地使用证。
钳屯镇叶屯村村民李宝春,名下坐落于钳屯镇叶屯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为:香钳集用(字)第J138号,面积453.38平方米的房屋已经拆除,于2022年7月9日与香河县钳屯镇京唐城际铁路建设指挥部,签订拆迁协议。现申请注销李宝春名下证号为:香钳集用(字)第J138号集体土地使用证。
钳屯镇叶屯村村民孙胜利,名下坐落于钳屯镇叶屯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为:香钳集用(字)第J134号,面积265.16平方米的房屋已经拆除,于2022年7月9日与香河县钳屯镇京唐城际铁路建设指挥部,签订拆迁协议。现申请注销孙胜利名下证号为:香钳集用(字)第J134号集体土地使用证。
钳屯镇叶屯村村民李宝平,名下坐落于钳屯镇叶屯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为:香钳集用(字)第J140号,面积259.38平方米的房屋已经拆除,于2022年7月9日与香河县钳屯镇京唐城际铁路建设指挥部,签订拆迁协议。现申请注销李宝平名下证号为:香钳集用(字)第J140号集体土地使用证。
钳屯镇叶屯村村民焦云旺,名下坐落于钳屯镇叶屯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为:香钳集用(字)第J102号,面积382.52平方米的房屋已经拆除,于2022年7月9日与香河县钳屯镇京唐城际铁路建设指挥部,签订拆迁协议。现申请注销焦云旺名下证号为:香钳集用(字)第J102号集体土地使用证。
钳屯镇叶屯村村民张子田,名下坐落于钳屯镇叶屯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为:香钳集用(字)第J142号,面积378.94平方米的房屋已经拆除,于2022年7月9日与香河县钳屯镇京唐城际铁路建设指挥部,签订拆迁协议。现申请注销张子田名下证号为:香钳集用(字)第J142号集体土地使用证。
钳屯镇叶屯村村民古立国,名下坐落于钳屯镇叶屯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为:香钳集用(字)第J001号,面积274.27平方米的房屋已经拆除,于2022年7月9日与香河县钳屯镇京唐城际铁路建设指挥部,签订拆迁协议。现申请注销古立国名下证号为:香钳集用(字)第J001号集体土地使用证。
钳屯镇叶屯村村民张振龙,名下坐落于钳屯镇叶屯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为:香钳集用(字)第J030号,面积477.2平方米的房屋已经拆除,于2022年7月9日与香河县钳屯镇京唐城际铁路建设指挥部,签订拆迁协议。现申请注销张振龙名下证号为:香钳集用(字)第J130号集体土地使用证。
钳屯镇叶屯村村民董立福,名下坐落于钳屯镇叶屯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为:香钳集用(字)第J132号,面积466.6平方米的房屋已经拆除,于2022年7月9日与香河县钳屯镇京唐城际铁路建设指挥部,签订拆迁协议。现申请注销董立福名下证号为:香钳集用(字)第J132号集体土地使用证。
钳屯镇叶屯村村民张卫红,名下坐落于钳屯镇叶屯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为:香钳集用(字)第J041号,面积366.12平方米的房屋已经拆除,于2022年7月9日与香河县钳屯镇京唐城际铁路建设指挥部,签订拆迁协议。现申请注销张卫红名下证号为:香钳集用(字)第J041号集体土地使用证。
钳屯镇叶屯村村民任景远,名下坐落于钳屯镇叶屯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为:香钳集用(字)第J105号,面积536.24平方米的房屋已经拆除,于2022年7月9日与香河县钳屯镇京唐城际铁路建设指挥部,签订拆迁协议。现申请注销任景远名下证号为:香钳集用(字)第J105号集体土地使用证。
钳屯镇叶屯村村民崔淑兰,名下坐落于钳屯镇叶屯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为:香钳集用(字)第J129号,面积477.12平方米的房屋已经拆除,于2022年7月9日与香河县钳屯镇京唐城际铁路建设指挥部,签订拆迁协议。现申请注销崔淑兰名下证号为:香钳集用(字)第J129号集体土地使用证。
钳屯镇叶屯村村民田桂英,名下坐落于钳屯镇叶屯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为:香钳集用(字)第J023号,面积499.5平方米的房屋已经拆除,于2022年7月9日与香河县钳屯镇京唐城际铁路建设指挥部,签订拆迁协议。现申请注销田桂英名下证号为:香钳集用(字)第J023号集体土地使用证。
钳屯镇叶屯村村民孙胜利,名下坐落于钳屯镇叶屯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为:香钳集用(字)第J134号,面积265.16平方米的房屋已经拆除,于2022年7月9日与香河县钳屯镇京唐城际铁路建设指挥部,签订拆迁协议。现申请注销孙胜利名下证号为:香钳集用(字)第J134号集体土地使用证。
钳屯镇叶屯村村民张广华,名下坐落于钳屯镇叶屯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为:香钳集用(字)第J012号,面积179.92平方米的房屋已经拆除,于2022年7月9日与香河县钳屯镇京唐城际铁路建设指挥部,签订拆迁协议。现申请注销张广华名下证号为:香钳集用(字)第J012号集体土地使用证。
钳屯镇叶屯村村民袁德珍,名下坐落于钳屯镇叶屯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为:香钳集用(字)第J047号,面积515.6平方米的房屋已经拆除,于2022年7月9日与香河县钳屯镇京唐城际铁路建设指挥部,签订拆迁协议。现申请注销袁德珍名下证号为:香钳集用(字)第J047号集体土地使用证。
钳屯镇叶屯村村民王建民,名下坐落于钳屯镇叶屯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为:香钳集用(字)第J009号,面积284.13平方米的房屋已经拆除,于2022年7月9日与香河县钳屯镇京唐城际铁路建设指挥部,签订拆迁协议。现申请注销王建民名下证号为:香钳集用(字)第J009号集体土地使用证。
钳屯镇叶屯村村民王金付,名下坐落于钳屯镇叶屯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为:香钳集用(字)第J061号,面积251.94平方米的房屋已经拆除,于2022年7月9日与香河县钳屯镇京唐城际铁路建设指挥部,签订拆迁协议。现申请注销王金付名下证号为:香钳集用(字)第J061号集体土地使用证。
钳屯镇叶屯村村民张东生,名下坐落于钳屯镇叶屯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为:香集用(钳)字第J217号,面积525.92平方米的房屋已经拆除,于2022年7月9日与香河县钳屯镇京唐城际铁路建设指挥部,签订拆迁协议。现申请注销张东生名下证号为:香钳集用(字)第J217号集体土地使用证。
钳屯镇叶屯村村民张振山,名下坐落于钳屯镇叶屯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为:香集用(钳)字第J205号,面积247平方米的房屋已经拆除,于2022年7月9日与香河县钳屯镇京唐城际铁路建设指挥部,签订拆迁协议。现申请注销张振山名下证号为:香钳集用(字)第J205号集体土地使用证。
钳屯镇叶屯村村民李松海,名下坐落于钳屯镇叶屯村《宅基地证》证号为:冀(香政)字第81314号,面积280平方米的房屋已经拆除,于2022年7月9日与香河县钳屯镇京唐城际铁路建设指挥部,签订拆迁协议。现申请注销李松海名下证号为:冀(香政)字第81314号的宅基地证。
钳屯镇叶屯村村民董珍福,名下坐落于钳屯镇叶屯村《宅基地证》证号为:冀(香政)字第77429号,面积0.31亩的房屋已经拆除,于2022年7月9日与香河县钳屯镇京唐城际铁路建设指挥部,签订拆迁协议。现申请注销董珍福名下证号为:冀(香政)字第77429号的宅基地证。
钳屯镇叶屯村村民李松河,名下坐落于钳屯镇叶屯村《宅基地证》证号为:冀(香政)字第77596号,面积325平方米的房屋已经拆除,于2022年7月9日与香河县钳屯镇京唐城际铁路建设指挥部,签订拆迁协议。现申请注销李松河名下证号为:冀(香政)字第77596号的宅基地证。
钳屯镇叶屯村村民刘振帮,名下坐落于钳屯镇叶屯村《宅基地证》证号为:冀(香政)字第77485号,面积1.216亩的房屋已经拆除,于2022年7月9日与香河县钳屯镇京唐城际铁路建设指挥部,签订拆迁协议。现申请注销刘振帮名下证号为:冀(香政)字第77485号的宅基地证。
钳屯镇叶屯村村民叶文明,名下坐落于钳屯镇叶屯村《宅基地证》证号为:冀(香政)字第77561号,面积297.57平方米的房屋已经拆除,于2022年7月9日与香河县钳屯镇京唐城际铁路建设指挥部,签订拆迁协议。现申请注销叶文明名下证号为:冀(香政)字第77561号的宅基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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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