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香河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2/17
李秀全因保管不善,将渠口镇西魏各庄村编号为:107号,东邻空巷、西邻刘长江、南邻郭增、北邻道,现东邻李宝虎、西邻刘长江、南邻道、北邻道,面积为233.10平方米,登记日期为:1986年12月25日的《宅基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宅基地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电话:0316-8612098
渠口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