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香河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2/17
金文林因保管不善,将渠口镇金庄村,档案编号为:279号,东邻金志强、西邻金宝全、南邻道、北邻道,面积为309.42平方米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电话:0316-8612098
渠口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