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香河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2/17
张有生因保管不善,将渠口镇牛济河村证号为:冀(香政)字第16431号,面积为251.6平方米,登记日期为:1986年11月26日的《宅基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宅基地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电话:0316-8612098
渠口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