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3/14
根据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2024)冀1024执恢45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冀1024执恢452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项目:将高歌名下位于香河县开发区京津路6号花香嘉园12号楼4单元1503室房屋,证号是冀(2018)香河县不动产证明第0006638号不动产证明注销并过户登记至买受人谭学彩名下。
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