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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会方《宅基地证》补发公告

来源:河北香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二局   发布时间:2025/03/17

  坐落于香河县环保产业园镇黄院村,韩会方名下证号为:冀(香政)字第01510号,面积为293.7平方米,东邻吴克勤、西邻道、南邻道、北邻道,房屋建筑面积为88.11平方米,登记日期为:1986年5月10日的《宅基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宅基地证》作废。

  现继承人赵思华申请补证,我局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集体土地使用权人以及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可持有关资料到安头屯镇人民政府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为该权利人补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声明。

  电话:0316-8268988

  河北香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社会事务管理二局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