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平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4/15
林兆东因保管不善,将安平镇延福屯二村档案编号44463号,原东邻成振宏、西邻倪希霞、南邻道、北邻道、现东邻成振宏、西邻倪希霞、南邻道、北邻道、面积为407.58平方米的《宅基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宅基地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电话:0316-8217360
安平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5日